相关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附件3: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申报表.pdf
附件1: 河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细则.docx
附件2: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硕士).docx
附件4:合作院校基本信息(仅供参考).docx
为了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培养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农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规划类人才、专业性急需人才等四类人才。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获批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选【2020】79号)及《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见附件2)文件精神,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拟从我校在读硕士生中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到国外名校进行联合培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期限及经费资助
2021年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名,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于今年3月份选拔,本次录取人员将分别在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留学期间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二、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1.申请人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
2. 选派专业:农学、林学、生物工程、农业工程、畜牧兽医、农林管理等相关专业。
3.出国前按计划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三、 留学单位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于以下3所合作院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4),需要硕士生尽快联系获取邀请信。
1.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2.新西兰林肯大学(Lincoln University, New Zealand);
3.荷兰瓦赫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 & Research, Netherlands)。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五、选拔工作进度
1.2021年3月18日前,申请准备阶段。申请人或指导教师所在培养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确定邀请函(信)、联合培养计划和外方推荐意见。
2. 2021年3月19-20日,学院推荐阶段。申请人应向培养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请保留电子版):
①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起);
②邀请函(或前期联系进展);
③国内导师推荐信;
④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⑤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出具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3.3月21-26日,培养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报送申报表及研究生的个人材料。
4. 3月28日前,研究生学院会同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联合培养硕士名单并公示推荐结果。
5. 3月31日前,申请人补充其余申报材料,具体补充材料(详见附件2)。
6. 4月1-10日,被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申报材料信息请参考《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见附件2)。
“注:被推荐候选人务必在网报前取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六、其他事项
1.联合培养硕士中途不得变更访学单位、访学国家。
2.联合培养硕士应按要求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提供相关材料。
3.联合培养硕士在留学期间要与校内导师经常保持联系,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培养项目结束后,毕业生须到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就业,并提供就业协议或证明。
4.其它事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5.联系电话:研究生学院 0312-7521466,张老师
国际合作处 0312-7526050,17731886614谷老师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细则
附件2: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联
合培养硕士)
附件3: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申报表
附件4:合作院校基本信息(仅供参考)
研究生学院 国际合作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