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精神,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留学期限
博士生导师:资助留学期限不少于4周。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为高水平项目的配套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水平项目录取人员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两个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导师和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下简称《选派简章》)的要求。参考内容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
2.主要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语言要求及留学协议书
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无需语言培训。
四、资助内容
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五、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可与申请人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共同申报
1.申请准备(2023年5月5日前)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正式邀请信,并按《202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2.学院评审(5月5日-5月8日)
申请人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并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出国(境)管理规定》附件表格(教职工)”见附件2。
3.校内评审(5月8日-5月12日)
学院于5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审核、汇总,交至国际合作处(申报材料扫描件发联系人邮箱)。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校内审核。校内审核通过后,将择优推荐上报受理单位。
4.网上申请(5月12日-5月20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https://sa.csc.edu.cn/student)。具体申报步骤详见(附件3)
更多详情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2。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河北农业大学综合楼1213室(国际合作处)
联 系 人:谷桂恕
联系电话:7526050,17731886614(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ggs0001@163.com
附件1:202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 《河北农业大学出国(境)管理规定》附件表格
附件3: 申请人申报步骤
国际合作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