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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   点击量:

因公出国(境)流程及注意事项

 

因公出国团组应在上一年度申报下一年度的出国计划,未申报年度出国计划的出国团组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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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流程

一、校内手续办理

第一步:出国(境)团组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国际合作处出入境管理科履行审批手续

1. 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纸质版)

2. 《因公出国(境)责任承诺书》(纸质版)

3. 《出国(境)申请表》(纸质版)

4.  出访公示材料(电子版)

5. 《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经费申请表》(纸质版)

6.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纸质版)

第二步:按规定上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校外手续办理。

二、校外手续办理

第一步:报省教育厅及省政府外事办,办理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申请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因公出国请示(电子版)

2. 邀请函(电子版)及中文翻译件(电子版)

3. 日程安排(电子版)

4. 团组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A41个复印件正反面)

 

国际合作处在校内收集、审核、整理以上材料通常需要一周时间,材料齐全后上传《河北省因公出国(境)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系统》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及省外事办公室待批(3-5个工作日)。

 

第二步:省教育厅及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后,国际合作处通知申请者办理因公护照。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因公临时出国备案表》两份(电子版)

2. 白底电子照片(切记要未加修改的原片。可直接在石家庄省外办拍照;也可自行前往照相馆拍照,将电子照片发至hebeiphoto@163.com邮箱,切记电话核实确定照片是否合格,联系电话0311-87807353

3. 录入指纹(可在保定市外事办录入,也可在省政府外事办录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国际合作处开具的介绍信;如有因公护照且在有效期的,不用录入指纹

4. 《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两份(纸质版)(已有因公护照的提交电子版可不签名)

5. 《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两份(正反面打印)(电子版)

6.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A41个复印件正反面)

7. 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第一次申办因公护照)

 

国际合作处在校内收集、审核、整理以上材料通常需要一周时间,材料齐全后报省外事办待办(4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可登录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http://www.hebwb.gov.cn/tb.jsp下载

 

第三步  办理签证

因公护照办理完毕或审结后,会自动流转到签证处(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申请者到国际合作处取护照回执单等材料,然后自行前往石家庄办理签证。

提示:出国(境)团组按照出访国使馆要求整理所需材料,或面签或报送或免签(国家不同,签证所需办理时间也不同)。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可以代办,但需付费。

签证信息查询和相关下载,关注公众号(河北外事服务中心)或者扫二维码(公众号开通说明详见通知公告栏);也可登录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http://www.hebwb.gov.cn下载。

 

注意事项

1. 订机票时切记,离开和回国时间当天计算在出访时间内。

2. 回国后要求一周内上缴护照(或通行证),两周内上交出访总结。

3. 出访前请查看《海外出行安全指南(2018年版)》学习安全事项,查看《因公出访行前教育基本内容》,进行行前培训并保留学习凭证备查。

4. 回国后,按照规定尽快进行财务报销,报销需提供校内批示、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复印件(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购汇和核销资料(包括用汇、核销审核表以及指定银行出具的购汇流水单等)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报销费用所凭有效原始凭据,需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要素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字。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打包”付费或以通票代替。

5. 因省外事办公室不受理距离出发日少于30天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我校教职工须在计划出发日前不少于45天进行申请,寒暑假期间不少于60天。需要面签的国家,如美国等国家还需增加预留时间。

6. 查看国际合作处通知公告板块

《关于巡视专项清理中发现的因公出国(境)问题整改的通知》

   7. 回国后,未上交护照和出访总结前,不予核销出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