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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2年第二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新农科创新型人才 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   点击量:


关于选拔2022年第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新农科创新型人才

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博士人员的通知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及《河北农业大学2022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见附件1)文件精神,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拟从我校在读博士中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到国外名校进行联合培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计划、期限及经费资助

我校今年第二批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3名,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录取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派出。留学期间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1.申请人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

2. 选派专业:园艺、园艺产品质量与安全、林学、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及其相关专业。

3.出国前按计划完成博士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注:“曾获得《河北农业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计划》资助并到期的在读博士生仍可申报本次项目。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资助者两年内不可再申报(再次申请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者除外)。”

三、留学单位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于以下几所合作院校,需要博士生尽快联系获取邀请信。

1.荷兰瓦赫宁根大学(Wageningen University & Research, Netherlands);

2.日本筑波大学(University of Tsukuba, Japan);

3.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4.英国格鲁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Gloucestershire);

5.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USA);

6.美国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 USA);


7.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 University, USA);

8.瑞典农业大学(Sveriges Lantbruksuniversitet, Sweden)

9.西兰林肯大学(Lincoln University of New Zealand);

10.罗马尼亚农业与兽医药大学(University of Agronomic Science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of Bucharest, Romania);

11.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五、选拔工作进度

1.2022826日前,申请准备阶段。申请人、指导教师、所在培养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确定邀请函(信)、联合培养计划和外方推荐意见。

2. 2022827-30日,学院推荐阶段。申请人应向培养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需附电子版)

①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起);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邀请函(信);

国外导师简历;

⑤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外文学习计划;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2022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报表(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   

3.2022831日,向研究生学院报《项目申报表》及研究生个人材料。

4.202291-2日研究生学院会同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确定联合培养博士名单。

5.20229月1-10日,被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申报材料信息请参考《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见附2)。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被录取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访学单位、访学国家。若留学人员无法按时派出至原定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可申请改派至其他留学单位(仅限项目内合作单位)。

2.联合培养博士应按要求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提供相关材料。

3.联合培养博士在留学期间要与校内导师经常保持联系,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培养项目结束后,博士生须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高水平论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事宜。

4.其它事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5.联系电话: 国际合作处 谷桂恕0312-7526050、17731886614

研究生学院 张彩霞0312-7521466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2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

附件32022年新农科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学院  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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