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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外字〔2015〕2号)

发布日期:2015-12-18  来源: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外[2015]162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情况特别说明如下: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业务骨干人员申报,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此外,鉴于国家越来越重视选拔在校优秀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人数和资助力度逐年增加,望各学院鼓励广大优秀学生积极申报,充分利用国家公派留学这一渠道出国深造。

二、学校国际合作处将统一受理,组织学校有关单位进行初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报人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5日,申请人根据留学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于2016年1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根据留学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

(三)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15日,申请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于2016年4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申报2016年1月份国家公派留学全额资助出国留学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落选者(录取结果将于3月份公布),如符合地方合作项目申报要求,可进行二次申报。

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合作处,以便审核材料时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出国留学项目或其他项目的人员,申请人需查阅国家留学网,按照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留学基金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我校国际合作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所需申报材料。

六、由于申报工作时间紧,望各申请人员认真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并按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

七、各单位和申报人员有何问题,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或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 系 人:赵绪生

联系电话:7521823

河北农业大学 

2015年12月18日